华体会官网沃尔夫斯堡赞助商

【48812】影视剧的制片人和制造者有何差异?

信息来源: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:2024-04-19 20:37:14


  制片人是个职务概念,同导演、编剧、拍照相同,是参加影视剧的创造,为影视剧的拍照制造供给智力性劳务的主体。制片人隶属于制片办理组,其挑选和聘任由影视剧的主控方、主出资出品单位决议。

  制造者也被称为制片者,是个版权概念。我国著作权法规则,视听著作中的影视著作、电视剧著作的著作权(即版权)由制造者享有。影视剧的制造者,是对影视剧出资,安排拍照制造,报审并发行的主体。制造者的首要作业是完结影视剧的拍照制造,这也是其享有影片版权的首要是依据。因其对影视剧出资,且直接参加并完结影视剧的制造,承当影视剧的商业危险和法律责任,因而,影视剧的著作权应由其享有。

  由于参加影视剧出资和拍照的可能有多家主体,因而,影视剧的制造者并不限于一家主体。

  制片人和制造者的身份确定都以影视剧署名为根底,参阅合同承认。影视剧署名对制造者身份有推定效果,如制造者对此否定,能够合同约好内容予以证明。

  本文为汹涌号作者或组织在汹涌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组织观念,不代表汹涌新闻的观念或态度,汹涌新闻仅供给信息发布渠道。请求汹涌号请用电脑拜访。

Copyright ©2017-2022 Hainan Zose Group 琼ICP备13000627号